关于全县“空心村”整治工作的调研报告
发布时间:2020-05-27 信息来源:枞阳县政协 浏览次数:

各位领导、各位委员、同志们:

“空心村”是推进城乡一体化、实施示范整治工程进程中碰到的普遍现象,不仅导致土地资源的严重浪费,而且影响村容村貌、村民关系和安全稳定。如何加快整治“空心村”,已经成为新农村建设必须着力解决的一个突出问题。近日,根据政协枞阳县委员会年度协商工作安排,县政协组织综合调研组,深入义津镇高升村、汤沟镇先进村、山镇破罡村等地开展调研,全面了解我县“空心村”整治工作情况,认真学习借鉴金寨“空心村”整治工作的先进经验做法,提出了一些意见建议。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县是劳务输出大县,下辖190个行政村,宅基地145478亩,农村人口57.1万,其中外出务工人员约26万,大部分村都不同程度存在着“空心村”现象近年来,为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保证镇村建设持续、稳定、快速发展,实现土地利用的科学化,我县在治理“空心村”上,进行了一些有益探索,取得了初步成效。2007年至2010年,我县通过“空心村”实施建设用地置换项目78个,复垦规模2489.59亩。2011年至今,我县通过“空心村”实施增减挂钩项目66个,复垦规模999.56亩。“空心村”整治将闲置土地解放出来,腾出建设用地指标,有效保障了县内重点工程项目建设需求,推进城乡建设有序进行,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从表面上看,“空心村”是农民在村外新建住宅、农村青壮年外出务工而导致宅闲置和破落的过程,但通过深入调查分析,不难发现,它是多种因素交织的结果:

(一)工作制度尚未健全。目前全县在“空心村”整治方面出台的政策较少,只有《枞阳县盘活农村闲置房屋促进农民增收实施方案》,主要是通过租赁闲置农房来带动农民增收,盘活闲置农房资源的方式较为单一。对于“一户多宅”如何认定、宅基地空置如何处理、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等问题缺乏具体的实施意见,导致“空心村”整治工作推进缓慢。

(二)政策贯彻落实不够。一户一宅的宅基政策没能落实好,修了新房不拆老房,占了新基不退老基,村内大量旧宅基闲置浪费也无人监管,批少占多,“挪窝”不“腾笼”的现象相当普遍。现在想要通过整治,执行“一户一宅不超限额控制”政策,势必涉及到很多农户的利益,政策处理难度大。

(三)村庄建设规划滞后。长期以来,由于缺乏规划意识,大部分村庄建设都没有规划,村民建房时盲目随意。“人往高处走,房往好处建”的心理使村民纷纷到村庄外围条件相对较好的地方去建房,有些村干部怕得罪人,划批“人情地”,时间一长,老村逐渐变“空”,农民居住地分散散乱,村庄外延拉得过长,增加了农村水、电、路、通信等基础设施延伸建设的难度,加大了投入成本,延缓了农村经济发展。

(四)资金投入严重匮乏。宅基地腾退复垦经过验收后,可获得上级奖励资金,但相对于拆迁建设成本,奖励资金远远不够。目前我县财政紧张,旧宅拆迁补偿和规划农村居民点基础设施建设都需要投入巨额资金,因此面对空心村整治“心有余力不足”。

(五)农村常住人口减少。随着城镇化和工业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农村经济发展滞后,就业渠道狭窄,大量的农村青壮年都涌入城市务工,经济条件好的农户举家搬迁到城镇居住生活,留守农村的多数都是老人、妇女和儿童。

(六)存在部分畏难情绪。“空心村”整治有许多矛盾交织其中,许多乡镇、村干部不是不想整治“空心村”,但一整治,矛盾就出来了。尤其是旧宅拆迁补偿问题,补偿标准低了农户不同意,标准高了又负担不起,加上农民住宅一户一个样,补偿费用很难掌握,一旦处理不妥当,极有可能激化干群矛盾,影响稳定。

(七)农民思想认识不够。部分农民“宅基地私有”的陈旧观念和“老房是祖宗家业不能拆”的传统思想还比较严重,旧宅闲置着可以,村里收回不行。有的农户常年在外经商务工,每年只有清明、春节等时间回来住几天,让他们拆了旧宅在规划点重新投资建新房,他们肯定不愿意花这个冤枉钱。所以,对“空心村”整治工作农民的积极性不高。

(八)建设用地指标短缺。2005-2009年度,全县共批准乡镇企业用地176宗,共2327.5亩。2015-2019年度,全县共批准乡镇企业用地13宗,共139.44亩。从这两组数据不难看出,近五年来我县乡镇企业发展缓慢,一方面反映我县乡村经济的内生动力不足,另一方面也反映我县乡村建设用地指标和用地规模不足,乡村产业难以落地。这些问题可以通过“空心村”整治腾出建设用地指标加以解决。

三、对策及建议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大推进力度。全县上下要深刻认识到开展“空心村”整治工作,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助力脱贫攻坚、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大局。要注重强化政策协同,将乡村振兴、脱贫攻坚、美丽乡村建设、人居环境整治、农田整治等项目与“空心村”整治深度融合,形成推进合力,节约土地资源,优化村庄布局,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民住宅建设由分散向集中、集约转变,改变村庄建设乱、散、差的局面,整体提高农村改路、改水、改房、改厕和垃圾、污水处理的水平,促进农民生活质量的提高努力打造舒适宜居农村居住环境

(二)坚持统筹兼顾,做好科学规划。要深入开展调查摸底,全面了解各村的自然条件、经济水平等实际情况,坚持因村制宜“一村一策”,逐村进行规划设计,保留和培植一村一景、一村一品,不盲目仿照,做到经济适用,体现自然本色和村庄特色。要注重经济效益与综合效益相结合,认真做好农村布点规划、产业布局规划和基础设施规划。通过撤村并组、征地拆迁,逐步使农村人口向城镇和规划村庄转移、集中通过搬迁改造,使乡村企业逐步向工业园区集中;通过归并零散地块,推动农田逐步向规模经营集中,促使“空心村”整治工作实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并重,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要充分尊重和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空心村”整治工作的规划设计、实施方案、拆迁补偿标准等,让群众全程参与,主动向群众征求意见,并将每一步骤实施方案公布于众,接受群众监督,努力使规划设计蓝图更符合民意,更切实可行。要适当超前规划,对每个村的人口增减、所需公建用地和产业发展等作出估测,做到中心村与各自然村规划一起进行,一步到位,现状图、总体布局图、近期建设详细规划图、给排水规划图、说明书一应俱全,使改造有据可依,避免建设的盲目性和随意性。

(三)建立制度体系,提供政策保障。建议县委、县政府成立“空心村”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治工作的指挥、调度、督导和问责工作。同时明确各乡镇和相关县直部门职责,制定工作方案,狠抓落实,并将“空心村”整治工作纳入对乡镇和县直相关单位的年度综合目标管理考评内容。要深入农村基层了解人民群众的所需、所盼,有针对性地探索制定“空心村”整治的相关政策、评估标准、验收办法和补偿安置方式,完善耕地、宅基地的管理、流转制度,着力破解农村土地资源利用率不高、宅基地退出不畅、人居环境差等问题,确保农村群众搬得出、留得住、能发展。要注重分类施策,不回避矛盾,严格实行“一户一宅”管理规定,对拥有多个宅基地的村民,将没有产权的旧宅一律依法拆除,宅基地收归集体所有。农户不愿意拆除的,建议采取金寨县的做法,“一户一宅”超规定面积部分,超过20平方米以下部分,不收取有偿使用费超出20~70平方米部分,按每年3元/平方米收费超出规定面积每增加50平方米,收费标准提高3元/平方米。对有文化价值的古屋建筑进行修缮并加以保护,尝试开发农村旅游产业。对有产权、愿意退出宅基地的农户,制定财政奖励、房票补贴、统一建房安置等补偿政策,鼓励农民去县城、集镇或规划中心村定居。金寨县出台“补偿+奖励”宅基地退出政策,除按照地上房屋250-600元/㎡、宅基地35-70元/㎡的标准给予退出补偿外,还可叠加享受一系列优惠奖励政策,对愿意到县城或集镇购买商品房的,分别800元/㎡、200元/㎡给予“房票”补贴对退宅购房或新建住房农户,协调金融机构提供惠农安居贷款对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自愿放弃申请的,按2万元/户给予奖励

(四)加大资金投入,选择重点扶持。当前,在县财政紧张和村级集体经济相对薄弱的情况下,要建立“空心村”治理建设基金,基金来源采取财政支出一点、向上争取一点、土地整理置换后向占地企业征集一定资金、宅基地竞价选位等办法解决,充分发挥农村宅基地的价值潜能,使“空心村”整治产生内生动力,缓解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资金不足的问题。要注重培育和树立典型,选择若干个重点村,统筹整合相关部门的政策、项目、资金予以集中扶持,充分发挥各项资金捆绑使用的叠加效应和规模效益,确保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对通过治理腾出的建设用地,能够复耕的要及时予以复耕,国土部门验收后,其新增耕地集中用于置换建设用地指标,缓解项目建设和城镇开发用地指标短缺问题。要通过公开交易节余建设用地指标,并将指标交易后的资金反哺美丽乡村建设,切实提升农村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

(五)推进农业产业化,增强农村发展后劲。只有足够多的产业支撑,创造更多就业机会,吸引外出务工人员回乡工作,才能从根本上解决“空心村”现象,实现长治久安。建议县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重点用于支持“空心村”整治农户发展特色富民产业,扶持种养大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产业协会等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快速发展壮大。可以结合所制定的脱贫攻坚政策,结合今后一段时期的产业发展目标,在村民中广泛开展宣传,组织开展技能培训,有重点地加强创业指导,为其“留下来”提供技能上的支持。可以实施“能人带动”战略,对于那些有想法、有能力、敢行动的回乡创业者,给予全方位支持,发挥其示范带动效应。也可以通过发布人力资源需求信息、召开人力资源交流大会等方式,帮助劳动力尽可能地在当地用人单位找到适宜的就业岗位。

(六)加大宣传力度,逐步转变传统观念。整治“空心村”不仅是拆旧建新的问题,更是对村民旧传统、旧思维的破除。能否争取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事关“空心村”整治的成败。因此必须坚持农民自愿,充分发挥村民主体作用。要注重宣传教育,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大力宣传“空心村”整治和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意义,让农民群众了解相关政策和土地法规,逐步转变传统观念,提高法律素养,增强依法用地、节约用地的意识,形成思想共识,在全县营造共同推进“空心村”整治的良好氛围。要认真做好思想工作,讲清道理化解矛盾,形成多数人做少数人工作的局面,取得最大多数群众的理解、拥护和支持,减少推进阻力,确保社会和谐稳定。